編制依據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2、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
3、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4、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及有關要求;
5、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標準、規范、技術資料;
6、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發布的參照市場價;
7、其它相關資料。主要指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及常規施工方案等。 [1]
按上述依據進行招標控制價編制,應注意以下事項:
(1)使用的計價標準、計價政策應是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布的計價定額和相關政策規定;
(2)采用的材料價格應是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通過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材料單價,工程造價信息未發布材料單價的材料,其材料價格應通過市場調查確定;
(3)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計價中費用或費用標準有規定的,應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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